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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04-19 14:16   作者:谷小金   阅读量:7488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4月19日报道:很多市民关心,生活垃圾在前端进行了分类投放,后续的运输和分类处置环节是否做到位?对此,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在做客“2019年民生访谈”时表示,“混装混运”情况已经得到明显改善。

“去年,我们根据垃圾分类量变化趋势和垃圾总量增长趋势,对各类垃圾车辆存量和缺口情况进行了排摸、统计,将各区增配分类运输车辆任务列入行动计划。”邓建平介绍。据统计,目前上海按照要求配置的湿垃圾车共有700多辆,干垃圾车3000多辆,有害垃圾车31辆,可回收物专用车21辆,能够满足当前分类收运需要。

同时,上海正在加强对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单位的管理,联合执法监管。邓建平强调:“对‘混装混运’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混装混运’、‘混合处置’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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