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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再放宽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19-09-08 08:54   作者:张璠   阅读量:8299   

中国发展网据财政部网站消息 9月4日,备受企业关注的“留抵退税”又有了新动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公告称,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上述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今年3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简称“39号”公告),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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