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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医院用药后感染肺结核官方:进行事故鉴定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9-11-26 12:12   作者:文辉   阅读量:4443   

福建省立医院患者用药后感染肺结核,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获批准

福建男子黄骅(化名)在福建省立医院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时,被医生推荐使用7600元一针的进口药物“修美乐”(通用名称: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他连打六针后感染肺结核。事后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认为,医院需承担次要责任。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黄骅首次到省立医院就诊后,就根据林禾医生的要求,曾做了“结核感染T细胞干扰素释放试验”。今年3月1日,鉴定报告出炉,其“干扰素试验定量结果(T-N)”结论为“阳性”。

4月11日,黄骅在省立医院接受第三次“修美乐”注射后出现不适症状。他称曾将不适症状反馈给林禾,后者未回应。第六次注射“修美乐”后不久,林禾根据检查结果告知黄骅可能得了肺结核,并让黄骅转院治疗。6月中旬,黄骅转院到福州市肺科医院,确诊肺结核。

9月4日,福建省立医院医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向黄骅家属宣读了一份院外专家作出的评估报告,承认黄骅的情况符合使用“修美乐”后导致的体内结核潜伏感染活化的表现,医院方面存在预防性抗结核治疗欠规范、用药欠规范的情况。

但该评估报告同时认为,患者在用药后出现结核病与自身疾病基础感染风险高是主要关联,医院需承担次要责任,愿意承担30%责任。

福建某三甲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陈晨(化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结核感染T细胞干扰素释放试验如果是阳性,生物制剂治疗就要慎重,用的话可能造成身体部位结核的严重感染。

“如果检测结果是‘阳性’,一般不建议再使用‘修美乐’等生物药剂。”陈晨介绍,在病人明确风险的情况下,进行抗结核治疗后,严谨预防的同时才能进行治疗。如果是规范性的抗结核治疗,一般为期6个月。

黄骅提供的录音显示,在双方协商时,林禾认为,其让黄骅注射“修美乐”的处置并无不妥,将医药代表叫到诊室门口送药的原因,也是出于好心,并不存在收取医药代表回扣的情况。

录音显示,从黄骅确诊肺结核至今,双方在省立医院、福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协议。之后,黄骅向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1月21日下午,鼓楼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复函显示,该局同意进行首次医疗事故鉴定。

福州鼓楼区卫健局同意对此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受访者供图

复函中称,“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受理。我局将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委托福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黄骅家属表示,协商至今,医生和院方代表从未有过一句道歉,等医疗事故鉴定出来后,将会到法院提起相关诉讼,同时也会继续向上级纪检、卫生部门投诉反映。

福建省立医院相关负责人则向澎湃新闻表示,医院方面对此事也很重视,目前此事还在第三方调解中,暂时不方便向媒体作相关答复。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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