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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盈转预亏,鸿博股份及相关人员收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时间:2024-04-16 01:08   作者:樊华   阅读量:4551   

“算力大牛股”鸿博股份4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鸿博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鸿博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鸿博股份时任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据此前鸿博股份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针对此次业绩“变脸”的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开展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的合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就上述合作项目公司已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首笔合同款49984.10万元,公司已交付了部分设备并取得阶段性设备验收确认单。

今日晚间公告显示,福建监管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及倪辉、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鸿博股份及上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福建监管局将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

二级市场上,鸿博股份4月15日开盘一字跌停,截至收盘,报19.92元,总市值99.27亿元,跌破百亿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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